您好,欢迎光临深圳刑事辩护网

咨询热线:

137-2420-8581

交通肇事罪 刑事常识
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在我国,交通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所以在处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对罪名的认定需要更加的严谨。我们会根据具体的案情和事实,作进一步的检查认定,甄别罪名的适用是否适当,作出最严谨的判断,提供最专业的服务,以期达到一个最佳的辩护效果。
刑事常识
  • 危险驾驶:醉驾已写入刑法修正草案

      危险驾驶罪是因飙车、醉酒驾车、无证驾驶这种危险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会非常严重,对他人生命伤害危害非常大,对于这种行为本身,就应该
  • 危险驾驶:醉驾一律入罪

      危险驾驶罪的定罪标准问题一直争议很大,虽然司法实践已作出大量危险驾驶犯罪的判决,但何为追逐竞驶情节恶劣,何为醉酒,法律并不十分
  • 危险驾驶:如何认定醉酒驾驶行为?

      认定醉酒驾驶,需要对行为人是否醉酒加以判断,故驾驶人的酒精检测是一个关键。醉酒驾驶又分为隔夜醉驾行为、因公醉驾行为等,具体如何
  • 危险驾驶:醉酒驾车构成犯罪的案情分析

      醉酒驾车构成犯罪后,有人醉酒驾车又撞死人,是按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数罪并罚,还是只定一罪呢?下面由深圳刑事辩护网为您详细介绍
页次:9/9 每页显示5条 总共44条
首页 上一页..尾页  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