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深圳刑事辩护网

咨询热线:

137-2420-8581

交通肇事罪 刑事常识
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在我国,交通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所以在处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对罪名的认定需要更加的严谨。我们会根据具体的案情和事实,作进一步的检查认定,甄别罪名的适用是否适当,作出最严谨的判断,提供最专业的服务,以期达到一个最佳的辩护效果。
刑事常识
  • 危险驾驶罪存在着哪些问题呢?

      危险驾驶罪存在着哪些问题呢?本文为您介绍比如醉驾入刑的定罪标准、强制措施的适用,醉驾入刑的量刑、自首情节认定等问题,下面由深圳
  • 制定危险驾驶罪在定罪适用时的明确标准

      危险驾驶入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二审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对危险驾驶犯罪条款进行了再次修改,进一步加大了对醉
  • 危险驾驶罪定义及犯罪构成分析

      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之处:三个罪名既然都规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中,最主要的共同之处就是侵犯
  • 危险驾驶罪的法定构成要件

      部分危险驾驶行为属于故意犯罪,最高法定刑为拘役明显处罚过轻,同时幅度这么小的刑罚在适用上也很难与不同程度、不同情节的醉酒相适应
  • 危险驾驶:“醉驾免刑”会留下案底

      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危险驾驶犯罪,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下
页次:8/9 每页显示5条 总共44条
首页 上一页..下一页尾页  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