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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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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深圳刑事辩护团队办过多起故意伤害类案件,清楚判断出罪与非罪的前提下,被害人是否具有一定过错,是否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以及主观恶性等等都会影响到量刑的轻重,因此,深圳刑事辩护网都从这两方面对角度分析出每一起案件的辩点,从而达到最佳的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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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常识 — 罪名档案 — 故意伤害罪
谭某某故意伤害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葛电宏律师通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3楼联系电话:13724208581被申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
谭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葛电宏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积极介入,为当事人辩护
伤情重新鉴定申请书
欧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詹某某,葛律师在接受委托后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为欧某某提出对詹某某伤情重新鉴定的申请
欧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取保候审申请书
欧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葛律师介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父亲交通事故后继子用匕首把对方捅伤被捕
父亲因交通事故没处理好与对方发生口角,打电话给继子过来帮忙,没想到继子抽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将对方胸部捅伤,构成对方轻伤被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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