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取保候审申请书(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法律意见书)
申请人:葛电宏律师 联系电话:13724208581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丁某某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丁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于2016年x月x日被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刑事拘留,羁押于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家属及其本人的委托,委派葛电宏律师作为丁某某在侦查阶段的辩护人。为使贵局的侦查工作更...刘某某涉嫌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二审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受本案被告人家属和被告人刘某某的委托,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葛电宏律师担任其涉嫌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一案二审的辩护人。介入本案后,辩护人多次会见了被告人,查阅了卷宗材料和一审庭判笔录,辩护人认为本案的基本事实未调查清楚,适用法律错误。认定被告人系主犯是明显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