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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犯罪 业务专长
金融犯罪指发生在金融活动过程中的,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诸如洗钱、金融诈骗等均是我们日常生活里所熟悉的金融犯罪类型。金融犯罪直接或者间接侵犯了我国的资金融通体系,阻碍或者歪曲了货币的流通,限制或者破坏了信用的提供,从而危及我国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转。深圳刑事辩护网精英团队处理过的金融犯罪大多以境内企业的金融领域的违法运作为主,同时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涉案人数众多,也出现过境外人员出谋划策,境内外不法人员相互勾结实施共同犯罪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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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金融职务犯罪

来源:深圳刑事辩护网 作者:深圳刑事辩护网 时间:2017-01-19 16:35:36 浏览次数:

  在进行金融职务犯罪中,我们需要把握一点就是关于金融职务犯罪需要进行预防,如何可以进一步完善这个机制与及防治出现更多的职务犯罪呢?深圳刑事辩护网下文与您一起探讨。

   (一)建立和完善“自律”和“他律”机制。

  要建立和完善思想教育自律机制。预防职务犯罪,首先要构筑员工的思想防线,金融单位要注重发挥党团组织政治工作优势,重视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抓好金融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加强廉洁自律和法制观念培养,要经常组织员工观看“现身说法”专题片,吸取反面教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过好“政治关、权力关、金钱关、享乐关、朋友关”,使广大员工在金融活动中增强自律意识,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从思想上筑牢阻遏和防范职务违法犯罪的屏障。要建立和完善扎实有效的他律机制,要系统地宣传和普及金融法律法规,通过运用经济、行政、法律、制度等措施,进一步依法规范各项金融活动,把一切金融活动纳入法制化,防范金融风险,预防金融犯罪,保障金融安全。

   (二)建立和完善科学公正的用人机制。

  把好用人关。按照德、才兼备原则,让有事业心、责任感,严格按法办事、按金融政策办事,维护国家、集体和职工利益的优秀同志担任“一把手”,不能仅用得分多少,完成指标多少衡量“一把手”,杜绝任人唯亲任用“一把手”。要配好班子,我国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内部领导班子,既是“立法”机构,又是“行政执行”机构,还是“监督”机构,集“三权”与一身,如果选配不好,就会产生不利因素。再次,是选好中层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把好进人关。把好进人关是预防和治理职务犯罪的基础,在人行人员的选拔上,要公开选拔,公布最低选拔比例,防止有恶行的人混进银行。

   (三)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的内控机制。

  建立和完善内控机制是有效预防金融职务犯罪的落脚点和出发点,要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的内控机制,加强控制,必须强化自身风险能力,推行财产抵押、担保贷款、审贷分离、离岗审计、岗位轮换等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科学完整的制度体系,实现内部监控的全方位和系统化,以保证金融安全、高效、稳定运行。

  一是要完善健全制度,规范职工的行为。根据金融业务不断变化的新特点,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各项规章制度,将全行的各项经营行为全部纳入规章制度的约束之下,保证各项业务操作起来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1)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建立和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要经过科学论证、集体研究,规定程序办理;(3)健全党内民主监督制度,明确同级监督权力和程序,保障同级党委、纪委对经营者的有效监督;(4)建立健全行务公开、民主评议、职工群众参与管理的民主监督机制。

  二是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工作激励机制。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实行重奖重罚,以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一方面实行个人利益与从业人员效益挂钩,多付出必将多回报,激励他们按规章制度办事。另一方面加大处罚力度,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要进行曝光,做到不姑息迁就,及时处理。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制约,要单独列入考核日程,要采取上级单位考核测评与民主监督制约相结合的方式,保证“一把手” 不游离于群众之外,凌驾于组织之上。通过严明的奖惩机制,形成良性工作氛围,使从业人员不敢触“电”,不愿触“电”。

  三是抓好落实。制度再好不落实等于零,安排布置工作不检查等于零,检查发现问题不处理等于零。金融系统在规范各项制度的同时,要严格按照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强调对事不对人,实践中杜绝以领导口头答复,“特事特办”为借口,而不按章行事。不准越权,即使特急事,也要在事后及时上报。只有这样,才能在员工中形成执行制度是天职的观念。

  (四)建立和完善防治结合机制。

  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做到以防为主,以教为本,依法治行,依德正人。各金融机构在自身加强防范案件的同时,积极与司法部门联系,建立联系制度、职务犯罪线索移送制度,金融部门要及时向政法部门通报,互通信息,联手工作,政法部门在从严惩处的同时,针对处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发现的金融运行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注重司法宣传,不断增强防范意识,在工作中不断探索“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的预防犯罪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路子,建立和完善预防和治理相结合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达到更有效地预防和打击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最大限度地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的目的。

  预防金融职务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全社会要共同参与,政法部门要加大打击职务犯罪的力度,从重从快,有罪必惩,谨慎使用缓刑,加大罚金刑适用,营造浓厚的肃贪惩腐氛围,震慑犯罪,建立法律防线,使人不敢犯罪。金融部门要抓好管理,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严格制度,“阳光操作”,便于群众监督,要动员和发动员工和人民群众检举犯罪,警醒那些有犯罪倾向的人,使职务犯罪无机可乘,铲除滋生犯罪的土壤,通过“三早”,即早教育、早发现、早预防,达到“三不”,即不敢犯罪、不能犯罪、不想犯罪,最终降低职务犯罪率,确保金融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下文与您一起探讨。

   (一)建立和完善“自律”和“他律”机制。

  要建立和完善思想教育自律机制。预防职务犯罪,首先要构筑员工的思想防线,金融单位要注重发挥党团组织政治工作优势,重视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抓好金融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加强廉洁自律和法制观念培养,要经常组织员工观看“现身说法”专题片,吸取反面教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过好“政治关、权力关、金钱关、享乐关、朋友关”,使广大员工在金融活动中增强自律意识,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从思想上筑牢阻遏和防范职务违法犯罪的屏障。要建立和完善扎实有效的他律机制,要系统地宣传和普及金融法律法规,通过运用经济、行政、法律、制度等措施,进一步依法规范各项金融活动,把一切金融活动纳入法制化,防范金融风险,预防金融犯罪,保障金融安全。

   (二)建立和完善科学公正的用人机制。

  把好用人关。按照德、才兼备原则,让有事业心、责任感,严格按法办事、按金融政策办事,维护国家、集体和职工利益的优秀同志担任“一把手”,不能仅用得分多少,完成指标多少衡量“一把手”,杜绝任人唯亲任用“一把手”。要配好班子,我国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内部领导班子,既是“立法”机构,又是“行政执行”机构,还是“监督”机构,集“三权”与一身,如果选配不好,就会产生不利因素。再次,是选好中层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把好进人关。把好进人关是预防和治理职务犯罪的基础,在人行人员的选拔上,要公开选拔,公布最低选拔比例,防止有恶行的人混进银行。

   (三)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的内控机制。

  建立和完善内控机制是有效预防金融职务犯罪的落脚点和出发点,要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的内控机制,加强控制,必须强化自身风险能力,推行财产抵押、担保贷款、审贷分离、离岗审计、岗位轮换等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科学完整的制度体系,实现内部监控的全方位和系统化,以保证金融安全、高效、稳定运行。

  一是要完善健全制度,规范职工的行为。根据金融业务不断变化的新特点,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各项规章制度,将全行的各项经营行为全部纳入规章制度的约束之下,保证各项业务操作起来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1)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建立和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要经过科学论证、集体研究,规定程序办理;(3)健全党内民主监督制度,明确同级监督权力和程序,保障同级党委、纪委对经营者的有效监督;(4)建立健全行务公开、民主评议、职工群众参与管理的民主监督机制。

  二是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工作激励机制。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实行重奖重罚,以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一方面实行个人利益与从业人员效益挂钩,多付出必将多回报,激励他们按规章制度办事。另一方面加大处罚力度,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要进行曝光,做到不姑息迁就,及时处理。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制约,要单独列入考核日程,要采取上级单位考核测评与民主监督制约相结合的方式,保证“一把手” 不游离于群众之外,凌驾于组织之上。通过严明的奖惩机制,形成良性工作氛围,使从业人员不敢触“电”,不愿触“电”。

  三是抓好落实。制度再好不落实等于零,安排布置工作不检查等于零,检查发现问题不处理等于零。金融系统在规范各项制度的同时,要严格按照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强调对事不对人,实践中杜绝以领导口头答复,“特事特办”为借口,而不按章行事。不准越权,即使特急事,也要在事后及时上报。只有这样,才能在员工中形成执行制度是天职的观念。

  (四)建立和完善防治结合机制。

  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做到以防为主,以教为本,依法治行,依德正人。各金融机构在自身加强防范案件的同时,积极与司法部门联系,建立联系制度、职务犯罪线索移送制度,金融部门要及时向政法部门通报,互通信息,联手工作,政法部门在从严惩处的同时,针对处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发现的金融运行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注重司法宣传,不断增强防范意识,在工作中不断探索“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的预防犯罪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路子,建立和完善预防和治理相结合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达到更有效地预防和打击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最大限度地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的目的。

  预防金融职务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全社会要共同参与,政法部门要加大打击职务犯罪的力度,从重从快,有罪必惩,谨慎使用缓刑,加大罚金刑适用,营造浓厚的肃贪惩腐氛围,震慑犯罪,建立法律防线,使人不敢犯罪。金融部门要抓好管理,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严格制度,“阳光操作”,便于群众监督,要动员和发动员工和人民群众检举犯罪,警醒那些有犯罪倾向的人,使职务犯罪无机可乘,铲除滋生犯罪的土壤,通过“三早”,即早教育、早发现、早预防,达到“三不”,即不敢犯罪、不能犯罪、不想犯罪,最终降低职务犯罪率,确保金融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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