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深圳刑事辩护网

咨询热线:

137-2420-8581

故意杀人罪 罪名专题
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免以刑罚。深圳刑事辩护团队在办理该类案件时,会综合犯罪嫌疑人的主客观行为,作出综合判断的基础上,制定全面的辩护方案。
关于我们

故意杀人罪释义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4-15 15:02:01 浏览次数:

  根据刑法第232条之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一、故意杀人罪的成立条件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人的生命始自出生,一般采用胎儿从母体分离出来能够独立呼吸的标准;人的生命终于死亡,刑法未对人的死亡标准作出明文规定。医学上通行的脑死亡的死亡标准视为刑法上的死亡标准。刑法对杀人的方法没有加以限制,因此无论采取何种方法,只要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均系杀人行为。杀人行为在一般情况下表现为作为,在个别情况下也可以由不作为构成。

  故意杀人罪的结果是杀人行为导致他人死亡。如果已经死亡,即为杀人既遂;如果没有死亡,即为杀人未遂。

  刑法分则规定下列行为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1、第238条第2款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2、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致人伤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3、第248条规定: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致人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4、第289条规定:聚众“打砸抢”,致人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5、第292条第2款规定: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对故意杀人罪的处罚 第232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0
分享到:

上一篇 间接故意杀人罪

下一篇 故意杀人罪的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