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深圳刑事辩护网

咨询热线:

137-2420-8581

诈骗犯罪 业务专长
诈骗犯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深圳刑事辩护网精英团队处理过许多诈骗犯罪的案件,所涉及到的领域相当广泛,包括电信,集资、商业等各方面,在形式各异的诈骗犯罪中把握其本质特征,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
关于我们

认定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3-18 18:45:28 浏览次数:

  诈骗罪是什么?它的认定是什么?诈骗罪是刑法中的重点罪名,它本身同侵犯财产犯罪一样都要求有非法占有的意思,但是诈骗罪因其手段特殊而另立一罪。我国法律有哪些规定呢?下面由深圳刑事辩护律师网为您详细介绍。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的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就是一种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财产处分必须是基于对方的错误认识。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

  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本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2000元为起点。但这并不意味着诈骗未遂的,不构成犯罪。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诈骗罪是对个别财产的犯罪,而不是对整体财产的犯罪。被害人因被欺诈花3万元人民币购买3万元的物品,虽然财产的整体没有受到损害,但从个别财产来看,如果没有行为人的欺诈,被害人不会花3万元购买该物品,花去3万元便是个别财产的损害。因此,使用欺诈手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骗取财物的,即使支付了相当价值的物品,也应认定为诈骗罪。

  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根据本法第2l0条的有关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甚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0
分享到:

上一篇 多次实施小额诈骗 应否累加犯罪数额

下一篇 信用卡诈骗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