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深圳刑事辩护网

咨询热线:

137-2420-8581

刑事自诉 业务范围
刑事自诉,根据《刑事诉讼法》112条规定,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在我国,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就没有法院的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
关于我们

刑事自诉需要什么样的证据呢?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4-14 11:39:47 浏览次数:

  导读:刑事自诉,根据《刑事诉讼法》112条规定,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那么在刑事自诉案件中需要什么样的证据呢?下文为您详细介绍,帮助您更好的取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8条规定,对于自诉刑事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起诉时应提供以下证据:

  1、原告在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起诉时,须提供的一般证明、证据是:

  (1)自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的材料 (身份证、工作证、户籍簿)、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2)被告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及地址、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现在居住地);

  (3)所控告的犯罪事实的证据或证据线索,并说明来源;有证人的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单位名称及与原、被告的关系;

  (4)所诉案件自行协商的协议,或单位、居委会、公安、检察部门处理的情况等材料;

  (5)委托代理人诉讼的,应提交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

  (6)原告人系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入起诉时,应提供系原告法定代理人、监护人的证明(有关单位证明或人民法院对指定监护人的决定书等);

  (7)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应提交被代理人患有精神病的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判决书,司法鉴定、精神病的诊断证明或病历卡);

  (8)有附带民事诉讼的,需按照民事案件起诉的规定提供证据。

  2、原告对下列案件还需提供的证据有:

  (1)伤害案件:应提交病历卡、X光造影等有关书证及伤情鉴定材料,有物证的一并提交。

  (2)侮辱、诽谤案件:应提供有关侮辱、诽谤的信件、报刊等书证或证人,造成后果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据。

  (3)重婚、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件: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户籍簿、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重婚案件还应提交被告人非法婚姻事实证明或材料。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件应提供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现役军人身份证明,破坏军婚事实的证据。以上两类案件如有信件和单位意见,一并提交。

  (4)虐待案件:应提供被经常打骂、捆绑、限制自由、凌辱人格、冻饿等有关证据。造成后果的,应提供相应证据。

  (5)遗弃案件:应提供自诉人与被告人有法律抚养关系的证明(户籍簿、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提供自诉人是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材料。造成后果的应提供相应证据。

  (6)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应提供受暴力干涉行为的证据。造成后果的,应有相应的证据。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0
分享到:

上一篇 第一页

下一篇 刑事自诉案件要满足什么条件法院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