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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 罪名专题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量刑幅度比较大,对相关的案件情节考虑必须要全面,细致。深圳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在正确认识分析罪名成立与否的情况下,会进一步分析案件证据链条的完整性,被害人的谅解,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以及主观恶性等实际情况,为当事人辩护,尽最大努力达到满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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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诈骗罪是什么?构成犯罪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2-18 14:52:25 浏览次数:

  贷款诈骗罪是什么?诈骗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下面由深圳刑事辩护律师网为您详细介绍。

  为了打击这类犯罪行为,保证信贷活动的正常进行,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了贷款诈骗罪。根据该规定,构成贷款诈骗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有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非法据为己有的目的。至于行为人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是为了挥霍享受,还是为了进行其他违法活动,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如果行为人为了解决生产经营资金短缺的急需,在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过程中,说了假话,使用了欺骗手段,但以后还要想方设法归还贷款,其目的不是为了非法占有贷款的,不构成本罪。

  2.行为人必须有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的行为。刑法列举了五种贷款诈骗的具体行为方式:(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这主要是指行为人编造根本不存在的,或者情况不实的所谓会产生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投资项目,或者以引入外资需要配套资金等理由;(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主要是指行为人使用虚假的出口合同或者其他所谓在短期内能产生很好经济效益的合同,以骗取贷款;(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主要是指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内容虚假的银行存款证明、公司或者金融机构的担保函,划款证明等在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所需要的文件;(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主要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能证明行为人对房屋、设备等不动产或者汽车、货币、可即时兑付的票据等动产具有所有权的一切文件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5)“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如伪造单位公章、印鉴骗取贷款,或者以假货币为抵押骗取贷款的等等。

  3.诈骗贷款要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

  行为人的行为符合以上三个特征,即构成诈骗贷款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诈骗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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