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6-09 16:45:35 浏览次数:
下文介绍的是罪犯因漏罪、新罪数罪并罚时原减刑裁定,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下面由深圳刑事辩护网为您详细介绍。
法〔2012〕4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罪犯因漏罪、新罪数罪并罚时原减刑裁定
应如何处理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近期,我院接到一些地方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罪犯因漏罪或者又犯新罪数罪并罚时,原减刑裁定应如何处理的请示。为统一法律适用,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罪犯被裁定减刑后,因被发现漏罪或者又犯新罪而依法进行数罪并罚时,经减刑裁定减去的刑期不计入已经执行的刑期。
在此后对因漏罪数罪并罚的罪犯依法减刑,决定减刑的频次、幅度时,应当对其原经减刑裁定减去的刑期酌予考虑。
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