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刑事辩护网 作者:葛电宏 时间:2016-11-11 11:18:30 浏览次数:
编辑:深圳刑事辩护网 葛电宏律师刑辩团队
2016年11月10日下午14:30-17:30,深圳刑事辩护网首席律师葛电宏与本网精英团队律师邓太升参加了广东守静律师事务举办的一场饕餮盛宴——主题为“审判中心主义视野下的法庭发问技术”的讲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党中央提出一系列司法诉讼改革举措,其中“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处于关键地位。2016年7月20日,两院三部联合出台《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侦查、起诉和辩护等各诉讼环节都须围绕审判展开,真正做到“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
毫无疑问,庭审发问是所有律师执业能力的精髓,而庭审发问的目的在于发现事实、固定事实、分析事实,更在于提出事实以及质证事实。因此,“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改革必然要求:辩护律师在法庭上通过高超的法庭发问技艺,让客观事实在发问中悄然浮现、扬浩然正气于普罗众生。可以预见,未来,谁先掌握了庭审发问武器,谁就可以控制法庭、驾驭法庭。
本次讲座正是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大势所举办的,本次讲座广东守静律师事务特邀了学者、著名刑辩律师、退休法官、检察院资深研究人员作为主讲人和点评人参与,以下是主讲人点评人、以及主持人的相关介绍。
门金玲,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毕业:现任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研究领域: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法律诊所教育;在《政法论坛》、《中国刑事法杂志》、《河北法学》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参加撰写论著数部,国家社科基金、公安部、司法部、北京市、全国律协刑辩委员会以及其他民间课题十余项;独著《侦审关系研究》(社科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主编《刑事辩护实务指南》(法律出版社2015年第二版);常年从事刑事律师辩护培训。
林昌炽,刑事辩护律师,留英法学硕士,高级律师,广东守静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优秀律师,深圳市劳动模范,广东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监督员。曾任深圳市第四、第五届人大代表,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八届副会长。曾出色办理“沙井新义安”黑社会、某广电系统泄露内幕信息罪及一系列职务犯罪案件。擅长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王育平,广东守静律师事务所特聘专职专家顾问(前资深法官),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硕士研究生,原中级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审判长,审理及参审过的案件数千宗,长期从亊刑亊审判工作,具有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
黄云律师,广东守静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第九届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第九届深圳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深圳市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热爱刑事辩护,专注刑事辩护。执业至今,办理过数百起刑事案件,有着丰富的辩护经验。曾办理过“黄金大劫案”、“理九居妨害作证、行贿案”、“90后妈妈捂死岁半女儿案”、“黎光水库污染案”、“坑杀亲夫案”、“惠州市最大的贩卖毒品案”、“深圳市最大的走私燕窝案”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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