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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运输走私毒品罪 罪名专题
贩卖运输走私毒品罪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行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由于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既有医用价值,又能使人形成瘾癖,使人体产生依赖性,因而会被利用来牟取非法利润。近几年来,国际上制毒、贩毒、走私毒品活动不断向我国渗透或假道我国向第三国运输。我国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处罚向来都是非常严厉的,所以深圳刑事辩护网精英团队提醒不要因为一时糊涂而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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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 时间:2016-06-23 18:22:16 浏览次数:

编辑:葛电宏律师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深圳刑事辩护网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陈某某,男,汉族,1984年2月29日出生,个体经营户。
  2015年3月20日,被告人陈某某驾车途中,在一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吸食毒品。当日23时许,陈某某驾车行至上海市曲阳路、中山北二路时,遇公安人员设卡例行检查。陈某某拒不接受检查,强行驾车闯卡逃逸,公安人员遂驾驶警车对其进行追截。陈某某驾车连续闯红灯、在非机动车道逆向快速行驶、碰撞道路隔离栏,并剐倒一名行人,在逃至广灵二路近广纪路口时被追截的警车碰撞仍不停车,在撞碎一面包房玻璃墙后弃车逃跑。次日,陈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
  (二)裁判结果
  本案由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吸食毒品后驾车违章行驶,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陈某某作案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依法对被告人陈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上述裁判已于2015年 9月18日发生法律效力。
  (三)典型意义
  吸食毒品严重危害吸毒人员身心健康。一些毒品因具有兴奋、致幻作用,吸食后会对吸毒人员的驾驶能力产生影响,使其出现感知错位、注意力无法集中、幻视幻听等症状。因此,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极易因驾驶行为失控而肇事肇祸。此类案件近年来已多次发生。本案就是一起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的典型案例。被告人陈某某吸食毒品后驾车进入上海市区,遇检查而强行闯卡、连续违章,并撞击公共设施、刮蹭行人、毁坏他人财物,其行为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并对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权益造成了损害。人民法院依法认定陈某某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鉴于其有自首情节而对其从轻处罚,较好地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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