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4-14 14:57:48 浏览次数:
导读:在刑事诉讼案件中,开庭时需要律师为案件当事人出庭辩护,开庭前律师会会见被告人,那么在会见被告人时要了解什么样的情况呢?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开庭前会见被告人
会见时,听取被告人的陈述和辩解,发现、核实、澄清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中的矛盾和疑点,重点了解以下情况:
(一)被告人的身份及其收到起诉书的时间;
(二)被告人是否承认起诉书所指控的罪名;
(三)指控的事实、情节、动机、目的是否清楚、准确;
(四)起诉书指控的从重情节是否存在;
(五)被告人关于无罪辩解的理由;
(六)有无从轻、减轻、免予处罚的事实、情节和线索;
(七)是否有立功表现;
(八)是否存在超期羁押及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伤害等情况。
(九) 向被告人介绍法庭审理程序,告知被告人在庭审中的诉讼权利、义务及应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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