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4-14 14:55:01 浏览次数:
导读:在刑事诉讼案件中,开庭时需要律师为案件当事人出庭辩护,那么在出庭辩护前要做好什么准备呢?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出庭辩护前准备事项
1、审查该案是否属于受案法院管辖。
2、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3、认真查阅案件材料,了解分析案情。案件材料应当包括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的主要证据的复印件或者照片。
4、审判阶段的律师认为必要时可向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的承办律师了解案件有关情况,请求提供有关材料,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应予配合。
5、查阅案件材料重点核查以下事项:
(一)被告人的自然情况;
(二)被告人被指控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后果及其他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法定、酌定情节等;
(三)被告人无罪、罪轻的事实和材料;
(四)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的自然情况;
(五)被害人的基本情况;
(六)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合法、齐备;
(七)技术性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人是否具有鉴定资格、鉴定结论及其理由等;
(八)同案被告人的有关情况;
(九)有关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证据之间及证据本身的矛盾与疑点;
(十)相关证据能否证明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及情况,有无矛盾与疑点;
(十一)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6、律师根据案件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时,律师可以参加。
7、开庭前律师应向法庭了解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情况。如发现有未予通知或未通知到的情况,应及时与法庭协商解决。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