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http://www.law113.com/ 作者:葛电宏律师 时间:2016-10-31 19:09:05 浏览次数:
因为毒品的危害性大,我国对于毒品犯罪得处罚都是很严厉的。无论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还是容留他人吸毒罪。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处罚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下文案例中犯罪嫌疑人陆某触犯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公诉,处罚将会很严重吗?委托专业刑事律师跟进后,最后结果会怎样?
案情简介:
被告陆某自去年11月份以来,多次容留吸毒人员章某在住处吸食毒品。一次收留章某吸毒期间有人报案,陆某、章某被迅速抓捕,并从中获知陆某不仅为章某一人提供场所吸毒,还曾经向他人贩卖毒品。被告人陆某自去年5月份以来,还向吸毒人员邓某贩卖冰毒,并从中获取差价。陆某在容留章某吸毒期间并没有其他证据指明他仍有贩毒给其他人。该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陆某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办案经过:
刑事辩护律师数次到看守所会见陆某,了解案情,稳定陆某情绪,讲解相关法律规定。阅卷后,辩护律师对卷宗材料进行了归纳整理,理清了辩护思路。辩护律师在庭前给陆某解释了刑事案件庭审程序和注意事项。如果认定为两次,应当在一年有期徒刑以下量刑。因此,贩毒次数是三次还是两次成为此案的焦点。辩护律师提出量刑意见如下:
1、从邓某的供述分析,能够确定的是他从陆某手里购买冰毒共计不足2克,但他毒瘾较深,时隔较久,期间与多个卖家联系,一开始说是三次,但后来也表示已经记不清时间和次数。根据陆某、邓某两人的笔录分析,应当认定陆某卖给邓某冰毒的次数是两次。依据《刑法》第347条第4款的规定,“贩卖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陆某三次容留章某吸毒,依据《刑法》第354条之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辩护律师提出当事人认罪态度好,是初犯,并且仅有两次贩卖少量毒品的记录,家属愿意积极配合上缴违法所得、缴纳罚金,提出一年六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
判决结果:
法院听取了律师的辩护意见后,认为案件中陆某三次贩毒的证据不足,应该认定为两次,最终判决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陆某及其亲属对判决结果和辩护律师的工作均满意。
辩护成功的原因分析:
本案中辩护律师及时去拘留所会见犯罪嫌疑人,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及时了解到详细的案情。在通览卷宗后,作出了有效的辩护策略,庭审前做好了辩护的准备工作,成功以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当事人争取满意的审判结果。
法律依据: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深圳知名刑事律师葛电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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