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刑事辩护网 作者:葛电宏律师 时间:2016-10-13 09:56:00 浏览次数:
毒品犯罪是我国危害性最为严重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对毒品犯罪的惩罚是非常严厉的!一旦涉嫌毒品犯罪被捕,一定要找律师及时介入。因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等毒品罪名的刑罚差别很大,最终以哪个罪名定罪量刑很重要,所以毒品犯罪一定要找律师帮助。不信看下面的案例。
【案情简介】
万某因学历太低,面试屡屡碰壁,失业将近一年。某天久未碰面的同学周某聚会中与万某交谈得知其情况,为万某介绍了个保安工作,两人来往渐渐频繁。经过周某几次试探,最后万某心动答应“做大生意”。万某与周某于广东某地购买冰毒两百多克后返回家中,后两人因被举报,被公安机关抓获。两人以贩卖毒品罪刑事拘留,之后检察机关以运输毒品罪批捕。
【办案经过】
律师会见当事人万某,通过了解当事人的事件经过,做出了迅速的判断:万周二人行为构成犯罪无争议,关键是罪名认定的问题。
一、经过调查,两人以贩卖毒品罪刑事拘留,但该案缺乏证明毒品交易的买方、价格、交易场所等的相关证据。
二、两人以贩卖毒品罪刑事拘留,但之后检察机关以运输毒品罪批捕。这说明公诉机关与公安机关的对当事人的行为定性持不同意见。
三、在公安机关将其抓捕后,在律师为其行为后果作出分析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
经过辩护律师的不懈的努力,及时主动和检察机关沟通协调,从证据的角度充分阐述定性不妥的意见,后检察机关将该案退回基层检察院审查起诉。
控辩双方对犯罪事实无异义,辩护律师提出当事人认罪态度好,此次初犯,以前未被刑事处罚过,因为交友不慎,涉及到犯罪。毒品未流入社会,危害性不大。当事人愿意交纳罚金两万余元。
【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审理后,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万某有期徒刑九年,如果定贩卖或者运输,则要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当事人对律师辩护结果表示满意。
【辩护成功的原因分析】
本案中辩护律师耐心了解事件经过,严谨思考案件的突破口,成功以自己的扎实法律知识和不懈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满意的审判结果。
【法律依据】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而以下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情形,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情形: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的情形: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另外,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要从重处罚。
如果是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非法持有毒品罪
1、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2、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3、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葛电宏律师 联系方式:13724208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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