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深圳刑事辩护网 时间:2016-04-19 11:18:58 浏览次数:
摘要:惠州“锐佳新”乙肝歧视案(2008年11月27日、2009年6月25日,2009年9月18日,本报曾做连续报道)当事人小杨的代理律师葛电宏致电本报记者,因原告小杨不服一审“驳回起诉”的裁定结果提起上诉;经市中院审理,撤消了惠城区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定结果指令重审。
本报讯 (记者郭秋成)昨日,惠州“锐佳新”乙肝歧视案(2008年11月27日、2009年6月25日,2009年9月18日,本报曾做连续报道)当事人小杨的代理律师葛电宏致电本报记者,因原告小杨不服一审“驳回起诉”的裁定结果提起上诉;经市中院审理,撤消了惠城区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定结果指令重审。
小杨的代理律师葛电宏致电本报记者,在一审判决出来后,他们在法律有效期内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日前,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议了该案,经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惠州市亿嘉鑫科技有限公司2008年8月8日由惠州市锐佳新精密模具塑胶有限公司变更而来,却仍沿用原公司名义招工,故原审认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以被上诉人不具备主体资格为由驳回其起诉不当,予以纠正。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