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2-10 21:58:10 浏览次数:
公交车承载人员多,行驶在车辆与人流密集的道路上时遭遇乘客抢夺方向盘,对公共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该乘客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会有什么样的惩罚?下面由深圳刑事辩护律师网为您详细介绍。
被告人王某早上开车去上班,在一个十字路口等红灯,恰巧停在了一辆公交车后面。红灯变绿灯后,公交车并没有马上启动,挡住了王某的车。王某便下车,冲上公交车找司机理论。几番争吵后,没等王某下车,司机便将公交车迅速开走。王某一气之下与司机争抢方向盘,想强迫司机停车。在被告人王某的抢夺下,公交车失控,撞上了路旁的隔离带,造成公交车乘客受惊、司机受伤、公交车辆和路边护栏损坏。经鉴定,公交车受损价值为人民币3175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赔偿他人经济损失,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王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法官说法:
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时,公交车上有多名乘客,而且正值早高峰时期,路上人流和车辆十分密集,王某抢夺方向盘的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构成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所幸公交车只撞在了隔离带上,并未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同时,被告人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赔偿他人经济损失,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法官提示:
随着近年来车辆的不断增多,交通活动的参与者越来越多,尤其在高峰时间段,道路拥堵,人员密集,交通阻塞的情况容易使人产生压力和挫折,由此会导致情绪烦躁,甚至愤怒。在此,无论是行人还是车辆,作为交通活动的参与者,都应当正确处理因交通拥堵产生的不良情绪,杜绝成为“路怒族”,恰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遵守交通规则,做文明的交通参与者,切勿一时冲动,危害交通安全。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